体人字〔2020〕232号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自然科学
研究系列体育科研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有关单位:
  2020年度体育科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展,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省级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1份(总局直属单位推荐评审的,不需提供)。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一式3份。其中:
  1.表中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属实、无漏页和漏项,必须粘贴彩色小二寸免冠照片。
  2.近4年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必须注明聘期内历年或近4年考核等级,并有考核评语。
  3.基层单位和呈报单位意见栏均须写明“同意推荐××同志晋升××职务任职资格”。
  4.呈报单位意见栏须注明单位推荐形式(评委会或行政办公会),并分别说明参加推荐人数、同意人数、反对人数、弃权人数。
  5.经审核后,单位负责人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个人业务自传(2000字左右)1份。内容包括:
  1.个人业务成长经过。
  2.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服务运动队等主要业务成绩。
  个人业务自传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一式15份,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填写,对专业技术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全面概括,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五)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申报人须在学位及任职年限上符合以下要求:
  申报副研究员,获得学士和硕士学位者,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获得博士者,担任助理研究员2年以上。
  申报研究员,担任副研究员5年以上。
  (六)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代表作:专著1部,或项目成果、研究报告、译著、技术标准规范、研究论文、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咨询报告等2篇。
  1.所附代表作,申报人一般须为第一作者(技术标准除外),其中与他人合作的,要客观、准确说明自己的作用和承担的工作量。
  2.提供技术标准为代表作的,申报研究员者,需提供作为第一编制人撰写的省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的国家级技术标准,并经颁布实施;申报副研究员者,需提供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的省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并经颁布实施。
  3.提供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为代表作的,须提供项目验收证明材料。
  4.提供咨询报告为代表作的,须提供咨询报告的采纳证明材料,如有满意度证明可一并提供。
  5.获奖作品请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6.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作一览表》(附件3,仅填写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作品)。
  (七)《代表作鉴定表》(附件4)。
  申报任职资格必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从本单位外聘请2位同行高级专家对同一代表作分别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必须注明是否具备拟申报职务任职资格水平。具体要求为:
  1.两名外单位同行专家对同一篇代表作分别进行鉴定。
  2.两名专家分别填写鉴定表。
  3.鉴定专家职务不低于申报人拟申报职务。
  4.每张《代表作鉴定表》均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八)《2020年度体育科研专业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1份(附件5)。
  由省级体育部门统一填写,纸质版、电子版各报一份。用A3纸规格填写、报送。
  (九)公示情况说明。
  公示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体育教练员、体育科研、运动医学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体人字〔2011〕321号)相关要求进行。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需提供公示情况说明。说明须包括公示的内容、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的范围、公示的结果等基本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坚持把品德放在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评价的首位,突出科研人员的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对存在不诚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首审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报送推荐评审材料(含复印件)须字迹清晰并按照A4复印纸的规格裁剪整齐(附件5除外);其中,申报人填报的内容均须打印。
  (四)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报送的材料请自留底稿,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再退回。
  (五)申报材料装袋报送,无需装订。
  (六)申报材料一律由省级体育部门统一报送。
  三、报送时间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服务部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
  邮 编:100763
  联系人:于苗苗、张欣芳
  电 话:(010)87182096、87183970
  E-mail:rlzxrcfwb@126.com
  五、中级职称评审
  体育科研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可委托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代为评审。有关评审要求请登陆体育总局科研所网站www.ciss.cn查看相关通知。
  联系人:孙梦琪
  电  话:(010)87182530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网站(中国体育人才网,网址:www.tyrc.org.cn)查询、下载。

  附件:1.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科研
     2.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
     3.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作一览表
     4.代表作鉴定表
     5.2020年度体育科研专业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