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511号
各市(地)住建局,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完善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做好2021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对符合我省气候、地理、技术特点,没有国家标准或国家标准规定不具体,且需要在全省范围内作出统一规定的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可制定相应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历年已立项或复审中确认为修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可根据工作进展列为2021年标准修订项目。
二、制修订重点
围绕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开展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重点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热气经营服务、城市精细化管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新型建筑工业化、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应用与管理等方面制修订地方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厅机关各业务处室负责本行业领域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充分调动分管行业相关学协会、企业、科研院所力量,组织标准的编制,不断完善行业标准体系。2010年及以前发布的标准原则上应启动修订工作。
(二)鼓励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辖区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单位申报标准项目,并积极参与标准的编制工作,鼓励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
(三)拟于2021年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单位,请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黑龙江省2021年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汇总表》(附件1)和《黑龙江省推荐性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省住建厅建设标准和科技处,以便及时纳入2021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联 系 人:张成龙
联系电话:0451-53677004
电子邮箱:ljjskj@126.com
附件:
1.黑龙江省2021年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汇总表 |
2.黑龙江省推荐性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0年11月3日